昨日,河南商丘學院一份“佈告”在網上流傳,“佈告”稱該校男生郭某“強行”向異性表白,嚴重擾亂校園秩序,校方依據相關規定給予郭某開除學籍處分。
  佈告顯示,當事人為電子信息工程學院電氣本一男學生郭某,於10月27日中午在公寓樓下強行對異性同學公開表白,“學生處老師對該學生勸阻教育時,該生拒絕並報110‘誣告’勸阻人員。”“學校曾請郭某家長來校配合教育,郭某破口大罵並欲毆打在場老師,再次拒絕教育,其行為極其惡劣。”根據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第五章第五十四條第六款,《商丘學院學生違紀處分實施辦法》的相關條款,該校給予郭某開除學籍處分。
  該校一名不願具名的學生介紹,10號公寓樓是女生宿舍,“10月27號,公開表白的男生手裡拿著一束玫瑰花,並沒有過激的舉動。”
  另據該校一名原校學生會幹部介紹,郭同學此次受到的是校級處分,因此每個分院都有張貼公示,“一般貼在分院通報欄顯眼的位置”。 據《新京報》  (原標題:男生向異性表白被開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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