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生在2013年9月23日的深圳人大代表被綁架一案曾經轟動全國。今日,該案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一審判決。案發時該案被警方稱為“9 23”全國最大綁架案,而經過一審,案件被定性為搶劫,涉案物品是價值高達5000萬元的185公斤黃金。
  深圳市人大代表、某物流企業老闆、漳州商人張某2013年9月23日在公司停車場遭綁匪綁票,勒索贖金5000萬元。在支付黃金185公斤(約價值5000萬元)後,張某才被安全放回。一個月後案件告破,黃金被追回。
  今日上午,該案進行了一審宣判。第一被告張景光被判犯有搶劫罪,判處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第二被告賴乙金被判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第三被告賴長金被判有期徒刑15年,剝奪政治權利5年。其他17名被告,分別被判犯有非法拘禁罪、窩藏罪和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,判處1年6個月到3年不等。
  法院宣判後,三名主犯張景光、賴乙金、賴長金均當庭表示上訴。其他17名被告也大多表示要上訴。 (廣州日報記者王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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